名词:种姓制度
所属章节::第一章 外国古代教育制度

种姓制度
  特指“印度种姓制度”,属于对社会群体的宗教划分,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:
  1. 婆罗门:代表神庙的宗教官员,
  2. 刹帝利:代表帝王将相,
  3. 吠舍:代表平民,
  4. 首陀罗:代表奴隶。
  此外,还有比首陀罗更低,不入流的“贱民”,成份是打仗的战俘,以及不遵守种姓制度而结合的人。
  种姓是随着前2000年雅利安人进入南亚时开始出现的。最初雅利安人用“雅利安瓦尔纳”和“达萨瓦尔纳”来区分雅利安人和当地的土著。后来才逐渐有了四个种姓。
  种姓的划分,很像对社会群体的职业划分,只是种姓的划分是按出生而定,自进入这个社会就没法改变自己的种姓。
  维护种姓制度最典型的是《摩奴法典》。摩奴法典规定,婆罗门是人世的主宰,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,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,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,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。
  种姓之间界限森严,互相不能通婚,交往门之不能共食、并坐。
  高种姓与低种姓人发生冲突,低种姓人如果用身体某部位对较高种姓人造成伤害,必须斩断对人造成伤害的身体部位。地位低微的低种姓辱骂高种姓,轻者课以重罚,重者处以酷刑。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,仅用牲畜抵偿。高低种姓之间不能同食起居,禁止种姓之间通婚,高级种姓的人与低级种姓的人特别是与贱民通婚,有可能被处以死刑,民众对此习以为常。
  每个种姓内部,有人监督本种姓的人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的情况。倘有触犯者,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,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沦为贱民。
  尽管自印度独立以后,废除了种姓制度,但是今天的印度社会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,种姓制度已经给每一个印度人打上的宗教烙印。